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现场交流会在舟山召开
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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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交流会在舟山召开
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主办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浙江舟山召开。来自上海、浙江、广东等11个沿海省(自治区、市)检察机关代表、司法行政机关代表齐聚一堂,共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实践与创新发展,做实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刘晔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劳泓、舟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立军参加会议并致辞,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夏永祥参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主持会议。
会上,舟山作为浙江省代表作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监管工作先进经验介绍。舟山是典型的海岛城市,远洋捕捞和海上作业是舟山的基础产业、民生产业。近年来,涉海涉渔刑事犯罪接受社区矫正的渔民数量逐年上升,占全市年均社区矫正对象人数三成以上,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呈现占比高、谋生难、帮扶难、监督难等问题。
据了解,针对涉海涉渔矫正群体“谋生难”,出海就业“呼声高”问题,舟山市检察院、舟山市司法局联合渔业渔政、海事、海警、人力社保、民政等10家单位联合出台工作机制,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协同管理、精准管控,形成了帮扶、监管、监督“三位一体”、靶向矫治的“舟山经验”,被浙江省司法厅确定为应用试点。截止目前,通过“海之矫”应用顺利获批“出海”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已达125人次,实现了零脱管、零漏管、零再犯罪目标。
2021年7月,舟山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等十部门制定出台《意见》,明确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活动的审批标准以及检察监督和监管帮扶办法,打破信息壁垒,提升工作融合度。后又联合制定《舟山市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管监督办法》,细化可操作性规定。明确涉海涉渔社矫对象因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可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活动范围扩展至全国海域。
为了解决监管实践中“出得去”“管得住”的难题,2022年以来,舟山市司法局以开发建设“海之矫”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联合管控应用平台成功破题,该平台整合公安、海洋渔业、海事等执法力量和数据资源,形成跨业务、跨部门数据集成共享,实现了请假外出一键服务、核验审批一网办理、动态核查一图掌握,并通过多维度设置风险模型,改变了以往单纯依靠人工分析预判的预警模式,以“实时智控”实现了精准管控。
舟山检察、司法行政机关依托联合管控应用平台、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巡回检察等平台机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督,不断强化检司协作,构筑起“协同监管、数据互换、全程闭环”的海上监管“围墙”,确保被监管对象“出得去”“管得住”“回得来”,切实解决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刘晔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浙江舟山的创新做法,她希望,这些可借鉴、可复制的“舟山经验”可以进一步发扬光大、创新发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成果。她指出,社区矫正机构要加强系统谋划,坚持制度引领,坚持齐抓共管,强化智能监管,做到管教并举,与检察机关协同发力,切实凝聚加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的强大合力,共同为推进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表示,加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应有之义。举办此次现场交流活动,旨在总结推广先进沿海省份开展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的经验,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和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最高检五厅将把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聚焦刑事执行检察主责主业,聚焦人民群众法治所需,聚焦基层工作实际,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制度、机制等层面推动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会上,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日照市、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广东省湛江市司法局,分别介绍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的创新经验做法。
会后,与会人员还参观考察了舟山市普陀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场景,近距离了解和感受舟山市社区矫正和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难、出海难等问题,检察机关联合司法局等单位出台人性化措施,让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出得去、管得住、回得来,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举措,解决了渔民兄弟的生活难题。”全国人大代表、岱山抲鱼人渔业专业合作社党总支书记夏永祥说。
来源:法治网